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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来源:林草防治总站 | 作者:LGD | 发布时间: 2020-09-03 | 34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第6号公告发布《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LY/T 1829-2020),该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负责组织起草,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7日讯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第6号公告发布《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LY/T 1829-2020),该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负责组织起草,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LY/T 1829-2020)规定了林业植物产地检疫范围、涉检单位(个人)基本要求、检疫受理、调查、检验鉴定、除害处理、检疫签证、检疫追溯和档案管理。与《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LY/T 1829-2009)相比,修改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检疫范围、检疫检验、疫情上报、检疫处理、产地检疫结果评定和签证条件、产地检疫调查表、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合格证等内容,增加了涉检单位(个人)基本要求、检疫受理程序和要求、贮木场及木材加工场(点)调查、检疫追溯、档案管理等内容以及产地检疫申请表、采样凭证单等规范性附录。

  该标准修订过程中,林草防治总站多次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座谈讨论,充分考虑林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需要,结合国家林草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科研生产单位最新研究成果,广泛征求生产、科研、教学等单位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产地检疫是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第一道关口。《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林业植物产地检疫的程序和方法,对有效防范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危害、降低经济损失、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林草防治总站)